一、最小化原则,是指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和标准确定,管理国家秘密,确保国家秘密数量最少、知悉范围最小、涉密环节最简。在定密方面,严格按照保密事项范围规定确定国家秘密,确保定密精准、知悉范围最小、保密期限最短;在载体管理方面,按照工作需要,严格控制涉密载体数量,实行统一集中管控;在载体流转方面,尽量简化环节。
二、全程化原则,就是坚持国家秘密在哪里,保密工作就做到哪里,按照严格规范的标准和要求实施保密管理,实现全过程、全范畴、全方位、全天候覆盖。全过程,主要指国家秘密存在的整个生命周期;全范畴,主要指涉及国家秘密的地区部门、行业系统、领域区域等各个方面;全方位,主要指全部管理对象;全天候,主要指对国家秘密的保护不间断、不脱节。
三、精准化原则,就是根据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和涉密程度,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合理分配力量资源,精心设计方案,精细实施活动,精准制定标准,确保管理对象清晰、管理措施有效、管理流程闭环。“精准化”不是“精简化”,要避免减少必要的制度规定、人员安排和设施设备配备,削弱管理成效。
四、自主化原则,就是要积极应对信息化条件下技术窃密的严峻形势,大力加强保密科技工作,大幅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掌握核心关键技术,研制并推广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先进可靠实用、覆盖保密工作各领域各环节的保密技术产品,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的保密技术防护和检查监管体系,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
五、法制化原则,是指进一步健全以保密法为主干的保密法规制度,形成上下衔接配套、行业领域全覆盖的保密法规体系,把保密工作的方方面面完全纳入法制轨道,形成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工作模式。具体的说,就是把依法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国家秘密从产生、使用、存储、流转到销毁的全过程,落实到从定密、降密到解密,从制定规范、监督管理到案件查处的各个环节,实现保密工作各环节、各领域的依法管理。
来源:《保密工作》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