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农垦国有九曲湾农场控规(整合)02-14、02-20地块(原嘉和城控规h-3、g-3地块)容积率调整方案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地块位置
02-14地块、02-20地块(原嘉和城控规h-3、g-3地块)位于南宁市昆仑大道北面嘉和城范围内,02-14地块对应现嘉和办公楼、嘉和城蒙特利岛小区区域,02-20地块对应现嘉和城温泉小镇区域,用地面积分别为275273平方米和106752平方米。
二、调整起因
2019年初,嘉和集团申请在02-20地块(原嘉和城控规h-3地块)剩余未开发的土地内建设嘉和城阿波罗广场房地产项目,经相关程序后,我局审批了项目的规划总平图、单体方案、规划许可证等规划手续。后由于蒙特利岛业主提出异议,经听证会等程序,并依据嘉和公司主动撤回嘉和城项目规划手续的申请,我局于12月份撤销了项目的所有规划手续。
近期,嘉和公司多次向我局来文,要求我局维护企业的合法利益,解决02-20地块剩余未开发建设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并提出了规划调整方案。经我局研究,综合考虑周边建设情况、相关利害人的相关诉求,拟对02-14地块、02-20地块容积率进行调整公告,征询相关利害人意见建议。
三、调整理由
1.2-14、02-20地块土地使用权人是同一个业主,且两个地块在同一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04)第0376号上;
2.本次规划调整进行控规单元内部开发强度指标的总量平衡,一方面有利于集约节约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符合加快推进城区和三塘镇城镇化进程,提高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愿景;一方面可保护区域生态格局及环境底图;
3.丰富服务业态和空间布局及天际线变化,有利于营造南宁东大门城市发展新形象。
四、调整内容
保持2-14地块(原嘉和城控规h-3地块)、02-20地块(原嘉和城控规g-3地块)总容积率(总建设容量)不变的情况下,将02-14地块容积率0.85调整为0.58(按实际已建成的a1、a2、a3、嘉和办公楼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统计),将02-20地块容积率由1.5调整为2.24,不涉及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标调整。调整后,02-14地块减少7.86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维持现在建成的现状;02-20地块增加7.86万平方米的计容建筑面积。
五、公告期限、地点及公众参与方法
(一)公告期限
2020年9月30日—2020年10月29日(30天)
(二)公告地点
1.南宁市民族大道32号广西农垦大厦一楼公示栏;
2.广西农垦信息网(利记sbobet官网-利记sbobet体育投注);
3.南宁日报;
4.蒙特利岛小区5个宣传栏(南湾门口、南湾18栋旁、北屿路口、北屿172栋旁、中岛127栋旁)、温泉小镇小区宣传栏、嘉和城售楼部。
(三)利害关系人参与方法
规划调整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在公告期间内以书面的形式邮寄反馈至我局规划建设办公室。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32号农垦大厦1808室;邮编:530022;联系人:冯胜彬;电话:2855262。
附图: 区位图、调整前后鸟瞰示意图、调整前后地块图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垦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