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各有关单位:
自治区本级 2017年部门预算经自治区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并由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预函〔2017〕128号批复我局。现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批复,下达你单位 2017年部门预算专项经费 万元(详见附件),请严格按照经费预算科目专款专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项目和用途合理安排项目资金
项目支出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和用途使用,未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自行改变项目内容,扩大使用范围;要实行追踪问效,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一)承担甘蔗“双高”基地建设的农场,凡地方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的,部门预算安排的相关项目资金,要优先用于弥补地方配套资金缺口部分,包括:甘蔗良种种植补助项目、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
(二)承担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农场,要严格按照桂垦计函〔2017〕8号文规定的建设内容组织实施。
二、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各项目单位要按照下达的建设(支出)项目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抓紧落实项目配套资金,确保建设(支出)项目顺利实施。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评价是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推进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责任和效率,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77号)和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办〔2015〕34 号)要求,项目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并负责拟定评价工作方案,对项目实施进行监控,对偏离绩效目标的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当年项目实施完成后要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并于年度终了后 3个月内向区局报送绩效自评报告一份(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格式见桂垦财〔2016〕4号附件)。
对于 2017年安排的预算金额达到 2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目标一并批复相关单位。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按单位申报的内容批复,实施过程中如有偏离,请及时调整,并做好原因说明,详见附件《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表》。
为详细了解上一年度税费改革项目支出结构和绩效情况,各农场要在 3月底前向区局计划财务处报送《2016年税费改革支出调查表》表格 1份(电子版),表中各项指标要填写完整,为区局编写 2018年税费改革项目预算提供参考。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严格按照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不得规避政府采购,也不得随意改变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对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6-2017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集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63号)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项目,要按照规定向区财政厅报送政府采购计划:一是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按定点采购程序报送采购计划;二是工程设计费 30万元以下、工程项目预算 30至 200万元以内,均按定点采购程序报送采购计划;三是构筑物工程监理按竞争性谈判报送采购计划,并以报备后的政府采购计划组织实施政府采购。采购计划报送程序如下:
(一)前期准备工作。
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要严格按照本单位的项目建设内容,做好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项目图纸设计(按照桂财采〔2017〕3号选定设计服务定点供应商)、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编制等。遵循安全、完整,高效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由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进行,采购人不得放任自流,任由利益相关人员包揽代劳,尤其是编制造价预算必须由采购人指定本单位专人与财政基建项目造价服务定点供应商对接,按照设计方案正确编制造价预算,确保预算完整和真实。
采购人在组织编制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预算的过程中要按照自治区财政厅规定的基建项目造价服务定点采购的要求,在造价服务定点采购的范围内自行选择定点造价供应商,编制规范、完整、合理的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避免非定点造价供应商编制预算被退回重编预算而浪费财力和影响实施时间。
(二)政府采购计划的报送要求。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以下采购品目均要向区局计划财务处报送采购计划:
1.工程设计服务采购计划。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的按定点采购程序报送采购计划。
2.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计划。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适用范围指预算金额达 3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工程构筑物项目,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造价服务费金额后报送采购计划。
3.工程构筑物项目采购计划。工程构筑物项目预算金额在30 万元以、200 万元以下的,按桂财采〔2017〕6 号文执行,用协议采购方式报送采购计划(不用通过招标代理机构),由采购人与供应商协商确定采购金;2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公开招标方式报送采购计划。
采用协议采购方式的工程施工采购,其采购金额的确定有两种方式:一是以区局下达的项目预算金额为依据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二是以区局下达的项目预算金额为依据,先按8-10%的幅度减除设计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监理费和结算费等,再以净余额为依据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编制工程预算控制价要考虑供应商让利 10%部分)。总的要求是当年下达的财政资金要百分之百发挥效益,不要形成资金结余。
4.其他符合采购品目范围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可按财政规定报送采购计划。
(三)报送政府采购计划需提交的材料和要求。
报送采购材料包括:采购计划表(无需单位盖章且可复制的电子版)、采购计划报告(加盖单位章公章,电子版扫描件)、工程量清单明细(电子版)、工程量清单和预算控制价封面(有双方盖章的电子版扫描件,预算控制价封面要有金额),所有要报送的要件不用报送纸质材料。
《采购计划表》的采购金额要与《采购计划报告》的采购金额一致。
采购项目经过“广西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备案后,方可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签订合同和项目实施)。
(四)政府采购计划报送时间要求。
年度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预算便纳入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系统管理,按照桂财预函〔2017〕128号规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要在5月31日前完成采购计划报送任务,有特殊原因的,可延迟至 8月 31日前,逾期不报的视同资金结余,全部收回财政并按收回额度的 50%扣减下年度预算。
(五)政府采购节约资金管理和合同信息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办法》(桂政发〔2012〕76号)和区财政厅《关于指定我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媒体的通知》(桂财采〔2016〕34号)规定,政府采购节约资金视同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如有节约,全部收回财政。其次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告。采购合同签订后,必须在自治区政府采购信息网相关栏目,进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六)招标代理机构的确定。
采购人有责任支持和配合主管部门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目录内的货物类和工程类项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效率至上的原则,择优、均衡选择集中采购机构,并依法签订招标代理协议。
(七)签订采购合同应注意的事项和合同报备。
财政资金项目通过政府采购招标或协议采购后,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定合同,签定合同时要注意三点:
1.工程施工部分一般无预付工程款。
2.明确约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时间。
3.合同解除条件和违约处罚等。
凡财政资金安排的采购项目,在合同签订后要将合同文本的封面、有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以及双方盖章的内页部分,扫描后以电子版发送区局计划财务处邮箱,以便区局编制、汇总部门政府采购计划,并负责向区财政厅报送采购计划完成情况。
五、甘蔗良种补贴和甘蔗“双高”基地水利配套项目资金不列入政府采购范围,税费改革项目中的道路建设部分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六、加强预算资金管理,努力完成各项预算任务。各单位财务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切实做好预算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检查分析。
七、年度预算一经下达,区财政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各有关单位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项目预算经费不足的,均要延至编制 2018年预算时再予考虑。
区局计财处邮箱:gxnkjcc @ 163.com。
2017年管区企业单位部门预算专项经费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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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合计 |
扶贫专项经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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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85.00 |
1,1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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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百合农场 |
300.00 |
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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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火光农场 |
260.00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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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垌美农场 |
100.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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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荣光农场 |
210.00 |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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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桂北农场 |
315.00 |
3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