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桂政发〔2015〕19号),将推进特色农业提档升级。实施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品种品质品牌“10+3”(即粮食、糖料蔗、水果、蔬菜、茶叶、蚕桑、食用菌、罗非鱼、肉牛肉羊、生猪等10个特色种养产业和富硒农业、有机循环农业、休闲农业三类农业)提升行动;新增建设“双高”糖料蔗基地80万亩,整合各级财政资金28亿元投入基地建设,同时通过调蔗种果带动特色水果新发展;自治区安排31亿元资金建设400万亩高标准农田。扩大畜牧业政策性保险覆盖面,启动海水养殖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
《通知》同时提出对困难企业实施社会保险缴费政策支持。各社会保险统筹地区在确保当期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对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2015年可以缓缴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内。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至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