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规划报建属于规划管理的一部分,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依法制定的城乡规划法以及有关法律规范和技术规范,对各类建设工程进行组织、控制、引导和协调,使其纳入城市规划的轨道。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进行规划报建审批的目的和任务:一是有效地指导各类建设活动,保证各类建设工程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有序进行建设,二是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等公共利益和有关单位、个人的合法利益,三是改善城市市容景观,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四是综合协调对相关部门建设工程的管理要求,促进建设工程的建设。
建设单位和个人虽然已经取得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进行规划报建,就随心所欲地建设。因为城市是一个复杂的综合体,集合了众多的人口和各种社会经济组织,如果没有统一的规划管理,不进行规划报建,各个建设单位和个人根据自己的利益需要,各自为政,随意确定建筑层数、建筑密度、建筑物间距等技术指标,那么就无法保证建设工程能满足合理的通风采光、消防安全要求,无法给社会提供一个舒适安全、有利于工作和生活的空间环境;如果不进行规划报建而随意建设,就不能保证规划城市道路、广场、公共绿化带及各种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无法保证城市有序合理地可持续发展,最终损害的还是自己的利益,事实上,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允许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不受限制地在自己拥有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