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祝贺签约成功
10月12日,自治区农垦局与龙州县人民政府《合作开发建设广西龙州农垦特色食品产业园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签订仪式在南宁举行,这标志着双方合作翻开了历史新篇章。区农垦局副局长罗永魁、龙州县县长王方红分别代表农垦方、龙州方在协议书上签字。龙州县委书记秦昆、龙北总场场长戴宗贵,以及龙州县有关领导、区农垦局相关处室负责人见证签约。
双方认为,加强全面战略合作,具有现实和长远的重要意义,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快实施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战略、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战略步伐,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广西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桂发〔2006〕1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自治区农垦局相关管理职能和落实有关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6〕29号)等政策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垦管区与龙州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此,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合作发展”的原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并共同签署该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利用土地使用权属于广西农垦国有龙北总场的国有土地,以及农场周边的农村集体土地,合作规划开发建设广西龙州农垦特色食品产业园。园区按照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标准要求进行规划建设,总体规划面积约10平方公里(合约15000亩),位于龙北总场的大坡分场、马鞍山分场。园区规划建设将按照《龙州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龙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龙州县特色食品产业园规划》的部署和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理,近期重点发展特色食品加工等产业,力争通过5至10年左右时间,建成产值约百亿元的广西特色重点产业园。
双方认为,加强全面战略合作,具有现实和长远的重要意义,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快实施北部湾经济区优先发展战略、工业化城镇化发展战略步伐,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广西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桂发〔2006〕1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自治区农垦局相关管理职能和落实有关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发〔2006〕29号)等政策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农垦管区与龙州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此,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合作发展”的原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并共同签署该协议。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利用土地使用权属于广西农垦国有龙北总场的国有土地,以及农场周边的农村集体土地,合作规划开发建设广西龙州农垦特色食品产业园。园区按照自治区a类产业园区标准要求进行规划建设,总体规划面积约10平方公里(合约15000亩),位于龙北总场的大坡分场、马鞍山分场。园区规划建设将按照《龙州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龙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龙州县特色食品产业园规划》的部署和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理,近期重点发展特色食品加工等产业,力争通过5至10年左右时间,建成产值约百亿元的广西特色重点产业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