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园区所在地的地方政府和农场、糖厂或者其他相关单位、个人等各个方面,利益各有侧重、矛盾较为凸显,要加快园区的发展,必须要正视这些问题和困难,必须沟通协调好合作各方的关系,要有缜密的解决思路,发挥超常的智慧、力度和用创新的办法措施才能有所突破,才能有序推进园区的征地、拆迁,职工群众的安置补偿等各项工作。
在《决定》和《办法》中,都对协调各方关系的工作有明确的要求和具体的操作办法。《决定》的第六条,理顺体制机制条款中,“按照有利于建设、发展和管理的原则,设置完善园区管理机构,理顺职能,提高效率。……垦地合作共建的园区由农垦局和当地政府共同协商设立管理机构,有条件的设立园区管理委员会,在辖区内行使自治区农垦局或者当地政府授予的相关管理职权。”《办法》的第三条,“园区应加强与地方政府或有实力的组织合作共建,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妥善处理与所在地政府、农场及相关单位的关系,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共享机制,共同发展。”
同时,提出了处理园区和农场的关系的具体操作办法:如《办法》的第六条和第七条,“正确处理园区和农场的关系:(一)园区和农场是两个法人单位,对外承担独立的法律责任,对内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实施管理:或以农场管理为主,统筹园区发展建设;或以园区管理为主,统筹规划农场发展;或暂时相对独立,待条件成熟时再向一体化管理过渡。(二)园区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农场各项用地补偿费用。(三)农场、园区要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园区在规划建设上要留足农场第三产业发展用地,解决好农场职工失地失岗安置工作。”
“园区所在农场的职责:(一)制定农场一、二、三产业发展规划,同时要与园区规划相衔接,向园区提供项目建设用地,支持园区建设。(二)根据园区规划建设发展需要,农场接受委托代征园区规划范围内的农场土地,负责职工退岗转岗搬迁安置工作。(三)完成自治区农垦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根据《决定》和《办法》的要求,建议园区的主要领导和管理部门要认真处理好这些关系:在园区建设和地方合作发展的关系上,要坚持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推进垦地合作,要坚持农垦园区企业化运作的特点,明确垦地之间竞争与竞合的关系,找准对方诉求的兴奋点和双方利益的结合点,把农垦的优势和地方资源结合起来,寻求双方利益的最大化。在园区和农场及片区内农垦企业的关系方面,园区的管理机构或者投资公司,一定要与所在的农场、片区的企业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交流合作,形成强大合力。在加快推进园区开发建设的同时,统筹考虑农场的具体诉求和长远发展,重点就工业园开发建设与农场农业产业萎缩、职工失地转岗、拆迁安置压力大之间的矛盾及其解决办法进行分析探讨研究,要善于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共同推动园区开发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在充分考虑农场发展需求的基础上加快自身的建设和发展。农场要抓住深入开展“解放思想、赶超跨越”大讨论活动的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全区农垦工作会议精神,从土地维权、产业管理、危房改造、社会稳定、利记sbobet官网的文化等方面,服从并服务于大局,解放思想,善于思考和破解改革发展难题,全力支持和推动园区的开发建设。
来源:广西农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