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5月,国家决定开放天津、上海、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等14个沿海港口城市,并在每个沿海开放城市批准建立“经济技术开发区”。从此,我国经济开发区建设拉开帷幕。广西农垦的园区起步较晚,是从
自治区农垦工委、农垦局、农垦集团公司历届领导都高度重视园区发展,大力推进园区基础建设,园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近八年来,园区产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经济规模逐年壮大,园区建设成效显著,对增加管区经济总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据统计,2006年至2011年,明阳工业区、新兴产业园区、西江产业园区、北部湾产业园区、良丰产业园区等10家园区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432.3836亿元,占全垦区540.9564亿元的80%;2011年,农垦园区创造的经营总收入、地区生产总值(gdp)、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资金到位额分别达到了476.9亿元、209.7亿元、144.3亿元、99.4亿元,分别占农垦管区63%、70.7%、80.1%、90.4%。500多个项目落户园区,园区经济成为支撑管区经济快速增长的主导力量和最有活力的经济增长点。
农垦园区与其他园区相比,发展的起点、外部环境、基础条件、政策措施均存在不同,虽然近年来,农垦不断加大力度推进园区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农垦园区自身仍存在经济总量不大,发展质量不高,资金投入不足、体制机制不活等问题。针对这种情况,自治区农垦工委、农垦局、农垦集团公司领导审时度势,认为制定和出台进一步加快广西农垦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文件的时机已经成熟,要紧紧抓住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快速发展多重叠加的机遇,创新机制、加大投入,以更大的魄力、更强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努力推进园区实现发展新跨越,将产业园区打造成为广西农垦经济增长的主力军,以加快园区发展为抓手,加快发展、和谐发展和跨越发展,促进垦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增强农垦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使农垦真正成为全区新的经济增长极。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桂发〔2006〕11号和桂政发〔2006〕29号文件精神,根据农垦工委的部署要求,去年9月,局办公室、企业管理处、发展计划处、政策法规处、人教处、土地处、规建办等部门,结合近年来各级领导对农垦园区发展和开发建设重要指示精神,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开始着手加快农垦园区发展若干文件材料的起草准备工作。期间,局领导带领相关处室到农垦各个园区,与园区领导、入园企业和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座谈,并召开全垦区园区工作座谈会,深入了解农垦园区近年取得的重大成效和发展中存在的不足,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同时带队出外学习园区土地一级开发等相关政策及运作办法,考察广西区内发展较快的园区,通过深入细致学习调研,为制订和出台加快园区发展的系列文件打下了基础和框架。(甘羽翔范志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