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广西农垦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建设发展水平,将园区打造成为广西农垦经济增长的主力军,结合广西农垦实际,近日,自治区农垦工委、农垦局、农垦集团公司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成立广西农垦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制订印发了《广西农垦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规范农垦园区管理,进一步加快推进农垦产业园区各项工作提供了有利保障。加快园区发展系列文件的出台,必将成为农垦园区发展历程上的一个新起点,同时也吹响了农垦这艘大船杨帆远航的号角,必将迅速转化为推动农垦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全面发展的动力。
《决定》是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利用农林场国有土地推进全区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和加快园区发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桂发〔2006〕11号和桂政发〔2006〕29号文件精神,依据广西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产业园区发展的相关等文件而出台的,明确了加快园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同时确定了明阳工业区、新兴产业园、西江产业园、北部湾产业园、良丰产业园、九曲湾新城示范区、红河糖业循环经济区、昌菱糖业循环经济区、桂北工业集中区、旺茂工业集中区、新光工业集中区、石碑坪工业集中区、山圩剑麻-木业循环经济区、火光工业集中区等园区的发展定位,指出了加快园区发展的工作重点——科学规划,优化布局,完善基础建设,强化招商引资,规范入区条件,夯实投融资平台,并从加强行政服务、财政扶持政策、鼓励扶持政策、项目用地政策等几方面提出了加快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从强化组织领导、理顺体制机制、规范统计管理、严格内部管理、加强人才培养等方面为加快园区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办法》分八章,对农垦园区管理机构与职能,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土地、规划建设和安全生产管理,考核与奖惩等方面拟定了细化的管理办法,使农垦园区在管理体制、机制,项目、土地、资金和投融资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的开展上,逐步走向系统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轨道。(黄群)
来源:广西农垦报